德阳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运行流程
1.代市人民政府拟成立领导机构文件;
2.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,由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负责;
3.调查全市职工情况;
4.起草评选通知;
5.报请领导小组审定,同意后,按照民主推荐、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进行推荐;
6.收集各单位推荐市劳动模范材料;
7.部室初审;
8.党组研究;
9.报请德阳市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审核;
10.公示;
11.接待、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;
12.组织调查;
13.反馈调查结果;
14.报请德阳市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;
15.交由市总工会代管。